問題詳情

2.拾得遺失物之報酬請求權,從拾得後多久期間不行使即為消滅?
(A) 6 個月
(B) 9 個月
(C) 1 年
(D) 2 年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58974
統計:A(268),B(1),C(30),D(13),E(0)

用户評論

emulous001】評論

第805條有受領權之人認領遺失物時,拾得人得請求報酬。但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十分之一;其不具有財產上價值者,拾得人亦得請求相當之報酬。有受領權人依前項規定給付報酬顯失公平者,得請求法院減少或免除其報酬。第二項報酬請求權,因六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第一項費用之支出者或得請求報酬之拾得人,在其費用或報酬未受清償前,就該遺失物有留置權;其權利人有數人時,遺失物占有人視為為全體權利人占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