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下列有關封面書寫之敍述何者錯誤?
(A)函件封面劃為數格,意圖備供續書姓名地址者,可予收寄
(B)已使用並留有前次所蓋郵戳或所貼郵票之封套,不得重行使用
(C)函件封面劃為數格,意圖備供續書姓名地址者,不予收寄;其由寄件人自行投 入信箱信筒者,退還寄件人
(D)函件封面劃為數格,意圖備供續書姓名地址者,不予收寄;其由寄件人自行投 入信箱信筒者,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時,經原寄郵局招領揭示期滿後,依無著 郵件之規定處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02265
統計:A(217),B(5),C(33),D(32),E(0)

用户評論

【用戶】宣宣~

【年級】國二上

【評論內容】第一百二十七條郵件封面除書寫姓名、地址及郵遞區號外,應保留空白,以備黏貼郵票、簽條或註明郵務事項之用。 函件封面劃為數格,意圖備供續書姓名地址者,不予收寄;其由寄件人自行投入信箱信筒者,退還寄件人,無法退還時,經原寄郵局招領揭示期滿後,依無著郵件之規定處理。 已使用並留有前次所蓋郵戳或所貼郵票之封套,不得重行使用。

【用戶】Grace Hua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

【用戶】我愛阿,阿愛我

【年級】研一上

【評論內容】第一百二十三條函件除信函及明信片外,應於封面上註明種類以供辨認;未註明者,按信函付費交寄。郵政服務人員為核對郵資,於必要時,得經寄件人或收件人同意拆驗函件之內件,並予驗訖證明。寄往國外函件之封面,應以國際郵務通用之法文或英文註明函件種類或寄遞方式(見附表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