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要保人甲以自己為被保險人向 A 公司業務員乙洽定人壽保險契約。因甲不識字,乃由乙宣讀要保書中之書面詢問事項,經甲回答後,由乙代填入要保書詢問事項中。其中,關於是否有酒精性肝炎乙項,甲回答「有」,但乙認此不影響核保,乃於要保書中勾選「無」。其後,甲因猛爆性肝炎死亡,A 公司則以甲隱瞞曾罹患肝炎事實,違反告知義務為由解除契約。依實務界通說 A 公司解除契約有無理由?
(A)無理由,因酒精性肝炎與猛爆性肝炎不同,事故發生原因與未告知事項無因果關係
(B)無理由,因乙既有告知受領權,為 A 公司的履行輔助人,甲對乙告知,視為對 A 公司之告知
(C)有理由,因保險業務員乙之行為對 A 公司僅有表見代理,非經 A 公司承認不生效力
(D)有理由,因甲違反應自填要保書義務,則委由乙代填要保書之錯誤,係可歸責於甲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1579
統計:A(6),B(60),C(8),D(10),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用户評論

【用戶】捨我其誰miao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第 224 條債務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