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營業場所的承租人以自己為要保人兼被保險人,以租賃標的營業場所投保火災保險,俟保險事故發生,保險人以承租人非該場所的所有人,無保險利益而拒絕理賠。請問保險人之主張有無理由?
(A)有,因保險法所指得為保險利益的「財產上現有利益」,係指所有權的利益
(B)有,因承租人依保險法第十六條無保險利益
(C)無,因承租人基於有效契約而生的利益得為保險利益
(D)無,因承租人得所有人授權,故得為所有人投保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6),B(10),C(56),D(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保險

用户評論

【用戶】Kuan Tsai

【年級】國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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