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下列敘述,何者正確?①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意定代理之代理人 ②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合會之會首 ③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單獨受領債務人之清償,使債權消滅 ④受輔助宣告之人於時效完成後,復以契約承認債務時,應得輔佐人同意 ⑤受輔助宣告之人為拋棄繼承權時,應得輔佐人同意
(A)①③④
(B)①②④
(C)②④⑤
(D)③④⑤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7949
統計:A(1),B(2),C(28),D(5),E(0)

用户評論

97141346】評論

因無人解答,獻醜一下:①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意定代理之代理人→104條規定,限制行為能力人得為代理人②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為合會 之會首 →709條之2第3項,立法理由上合會會首依其性質,需負擔眾多義務,故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擔任③限制行為能力人不得單獨受領債務人之清償,使債權消滅 →受領他人的欠債,純獲法律上利益,見77條但書④受輔助宣告之人於時效完成後,復以契約承認債務時,應得輔佐人同意 →時效抗辯,沒有規定在15條之2第1項各款需輔助人同意事項,但依其性質,仍應有輔助人同意。⑤受輔助宣告之人為拋棄繼承權時,應得輔佐人同意→規定在15條之2第1項第6款,需輔助人同意。第 709-2 條會首及會員,以自然人為限。會首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