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習中的小出納】評論
是「得」減輕
【Zoe Wang】評論
喔喔!! 原來阿!! 好小的錯誤唷! 還是感謝你的回答!! :D
【Lily Jhang】評論
第 18 條未滿十四歲人之行為,不罰。十四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滿八十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