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董君103年度全年之贈與情形分數如下:  1、1月1日將現金500萬元贈與配偶。  2、2月1日將銀行存款200萬元贈與長子。  3、3月1日將公共設施保留地贈與長兄,公告現值200萬元,市價30萬元。  4、4月1日將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贈與次子,公告現值300萬元,市價400萬元。  5、5月1日將上市公司面額10元之股票1萬股贈與長女,當日股票每股淨值20元,收盤價每股40元。  6、6月1日將未上市、未上櫃且非屬興櫃公司每股面額10元之股票1萬股贈與次女,當日股票每股資產淨值30元,市場價格每股40元。 請依現行遺產及贈與稅法及相關法令之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題組】44. 那些贈與日期之贈與財產依法不計入贈與總額?
(A)l月1日,2月1日
(B)l月1日,4月1日
(C)1月1日,3月1日
(D)l月1日,3月1日,4月1日。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33333
統計:A(0),B(5),C(1),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