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DD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本辦法所稱中途輟學學生(以下簡稱中輟生),指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未經請假、請假未獲准或不明原因未到校上課連續達三日以上。二、轉學生因不明原因未向轉入學校完成報到手續。前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包括就讀完全中學國中部、公私立高級中等學校附設國中部及國小部之學生;不包括於少年矯正學校及少年輔育院接受矯正教育之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