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5.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四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400014211號令)規定,下列何者不正確:
(A)少年年滿十五歲或國民中學畢業,有進修或就業意願者,教育、勞工主管機關應視其性向及志願,輔導其進修、接受職業訓練或就業
(B)吸菸、飲酒、嚼檳榔是兒童及少年不得為之行為
(C)為確保兒童及少年之受教權,縣政府得依強迫入學條例要求學齡學生到校就學
(D)主管機關應每四年對兒童及少年身心發展、社會參與、生活及需求現況進行調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24486
統計:A(284),B(67),C(489),D(667),E(0)

用户評論

【用戶】Hannah Chou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c)為確保兒童及少年之受教權,對於因特殊狀況無法到校就學者,家長得依國民教育法相關規定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用戶】Du Wei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

【用戶】青草在金榜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C)選項的相關內容,在《強迫入學條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 第42條為確保兒童及少年之受教權,對於因特殊狀況無法到校就學者,家長得依國民教育法相關規定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 《強迫入學條例》  第 9 條凡應入學而未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之適齡國民,學校應報請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派員作家庭訪問,勸告入學、復學;其因家庭清寒或家庭變故而不能入學、已入學而中途輟學或長期缺課者,報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依社會福利法規或以特別救助方式協助解決其困難。前項適齡國民,除有第十二條、第十三條所定情形或有特殊原因經鄉(鎮、市、區)強迫入學委員會核准者外,其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