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4.福兴公司诉至区法院,请求责令锦芳公司支付拖欠的货款80万元,区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福兴公司胜诉。锦芳公司不服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增加诉讼请求:福兴公司应赔偿因货物质量问题给其造成的损失60万元。对锦芳公司的这一请求,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下列做法中,错误的是( )。
(A).不予受理锦芳公司的这一请求,因为锦芳公司在一审中未提出
(B).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C).根据自愿原则调解,调解不成,告知锦芳公司另行起诉
(D).直接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參考答案

答案:A,B,D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