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有關契約之解除,以下何者爲真?
(A)解除權之行使,無須向他方爲意思表示
(B)契約解除之效力向將來生效
(C)解除權之行使,有免除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效力
(D)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72766
統計:A(36),B(65),C(147),D(625),E(0)

用户評論

陳小逸】評論

解除權之行使方法(民法第258條)解除權之行使,應向他方當事人以意思表示為之。契約當事人之一方有數人者,前項意思表示,應由其全體或向其全體為之。解除契約之意思表示,不得撤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