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 者,除當事人另有特約外,企業經營者應於通知到達後多久以內,至消費者之住所或營業 所取回商品
(A)十五日內
(B)二十日內
(C)—個月內
(D)三個月內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21363
統計:A(315),B(33),C(914),D(36),E(49)

用户評論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E,修改為A

芋頭】評論

 消費者依第十九條第一項或第三項規定,以書面通知解除契約者,除當事人另有 個別磋商外,企業經營者應於收到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至原交付處所或約定 處所取回商品。 企業經營者應於取回商品、收到消費者退回商品或解除服務契約通知之次日起十 五日內,返還消費者已支付之對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