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人萱】評論
發展大眾運輸條例 【修正日期】民國103年5月20日 【公布日期】民國103年6月4日第8條(票價之訂定及調整) 大眾運輸事業在主管機關核定之運價範圍內,得自行擬訂票價公告實施,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調整時,亦同。
【Ching Hsu】評論
票價由營運機構擬定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
【李翊民】評論
大眾捷運系統之運價,由其營運機構依前項運價率計算公式擬定,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實施;變更時亦同。大眾運輸事業在主管機關核定之運價範圍內,得自行擬訂票價公告實施,並報請主管機關備查,調整時,亦同。應該是差在黃底字的部份?
【黃政勛】評論
(D)大眾運輸事業在主管機關核定之運價範圍內,調整票價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核准(錯在不需要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