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 法院傳喚被告甲出庭,甲以工作繁忙為由拒不到庭,法院認為本案應科甲罰金刑時,得如何處理?
(A)停止訴訟,等待甲出庭後進行判決
(B)依法將罰金刑提高一倍後判決
(C)可不待甲到庭陳述逕行判決
(D)將本案移交上級法院處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00235
統計:A(311),B(137),C(4972),D(103),E(0)

用户評論

【用戶】super.mail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第 306 條刑事訴訟法法院認為應科拘役、罰金或應諭知免刑或無罪之案件,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得不待其陳述逕行判決。

【用戶】張工藤

【年級】國三上

【評論內容】微罪可不到庭,法院逕行判決……有期徒刑以上,拘提到案嗎@@?

【用戶】carchunmoon

【年級】幼稚園下

【評論內容】「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命拘提。」(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一條)

【用戶】liyuying0820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如果是被告二審不到庭,也可以直接判(不限應科拘役、罰金或應諭知免刑或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