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依郵政法規定,下列何者非中華郵政公司得經營之業務?
(A)第三方支付業務
(B)信用卡收單業務
(C)中華郵政公司房地產出租業務
(D)簡易人壽保險業務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81571
統計:A(1346),B(7829),C(756),D(8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郵局、郵政法規

用户評論

【用戶】妖妖夢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2013年09月23日 04:10看好電子商務及第三方支付的商機,老字號「中華郵政」成為第一批獲金管會核准辦理第三方支付業務的金融機構之一,中華郵政儲匯處指出,至8月底止,該公司擁有330多萬張的DebitCard(VISA金融卡)以及3300餘萬戶儲戶,這些都是中華郵政參與第三方支付市場時,最龐大的優勢發展利基。中華郵政郵務處分析,新興產業領域的電子商務興起,其產業鏈包括網路商城、網路交易代收代付之金流設計及倉儲、物流等,這些新領域皆與中華郵政的郵務、儲匯、資訊等業務有密切關聯。依據資策會調查顯示,台灣網購市場規模2012年達到新臺幣6,600億元,年成長率達17.4%,預期2015年,台灣的電子商務產值可望突破新臺幣1兆元,成為下一個兆元...

【用戶】sj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TO 7F:

【用戶】qqq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收單業務是指收單機構向特約商店提供的信用卡交易清算服務。持卡人在特約商店刷卡消費,收單機構從特約商店得到交易單據和交易資料,扣除手續費後付款給特約商店。

【用戶】WEI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C是第六點資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