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林沛淯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三十九條(報請交通部核准事項) 地方營、民營及專用鐵路,如變更組織、增減資本、租借營業、抵押財產、移轉管理、宣告停業或終止營業,應先報請交通部核准。 前項報准抵押之財產,以建築物、車輛及機器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