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大眾捷運系統聯合開發基金之基金來源,下列何者不是?
(A)主管機關編列預算
(B)辦理土地開發業務所取得之收益或權利金
(C)出售聯合開發不動產及經營管理之部分收入
(D)票價收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
統計:A(0),B(0),C(1),D(4),E(0)

用户評論

【用戶】ㄏㄏ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眾捷運法第7條之一規定:主管機關為辦理前條第一項之土地開發,得設置土地開發基金;其基金來源如下: 一、出售(租)因土地開發所取得之不動產及經營管理之部分收入。 二、辦理土地開發業務所取得之收益或權利金。 三、主管機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 四、本基金利息收入。 五、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