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住所設於臺中市,乙住所設於臺南市,甲將其所有 A 屋(坐落南投縣),出租予乙,並於租賃契約中約定,有關 A 屋租賃所生一切爭議,合意由臺中地方法院(下稱臺中地院)管轄。嗣乙於租期屆滿後,拒不搬遷,甲乃以乙為被告,向臺中地院起訴,並依租賃契約及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之規定,請求乙應返還 A 屋予甲。試附理由說明:臺中地院就甲之請求有無管轄權?(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55882
統計:A(24),B(19),C(62),D(16),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