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 依土地法規定,地籍圖重測過程中,若土地所有權人不自設界標、到場指界者,則逕行施測之先後依據為何?①鄰地界址 ②現使用人之界址 ③參照舊地籍圖 ④地方習慣
(A)②①③④
(B)①②③④
(C)②③①④
(D)③①②④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71429
統計:A(2),B(61),C(1),D(3),E(0)

用户評論

【用戶】小法(已上榜)

【年級】大三下

【評論內容】第 46-2 條 重新實施地籍測量時,土地所有權人應於地政機關通知之限期內,自行設立界標,並到場指界。逾期不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得依左列順序逕行施測:一、鄰地界址。二、現使用人之指界。三、參照舊地籍圖。四、地方習慣。土地所有權人因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發生界址爭議時,準用第五十九條第二項規定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