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依據憲法規定,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行使何項職權?
(A)覆議權
(B)人事同意權
(C)解散國會權
(D)不信任案提案權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40141
統計:A(534),B(0),C(16),D(18),E(0)

用户評論

李欣祐】評論

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行政院院長辭職或出缺時,在總統未任命行政院院長前,由行政院副院長暫行代理。憲法第五十五條之規定,停止適用。行政院依左列規定,對立法院負責,憲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停止適用:一、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立法委員在開會時    ,有向行政院院長及行政院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二、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    行時,得經總統之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    覆議。立法院對於行政院移請覆議案,應於送達十五日內作成決議。    如為休會期間,立法院應於七日內自行集會,並於開議十五日內作成    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