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藍】評論
包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退回原寄郵局: n一、 經依寄件人在包裹本件或單據上填註之請求辦理,仍未能遞交者。 n二、 經依寄件人之答復辦理,仍未能遞交者。 n三、 寄件人之請求或答復不合規定者。 n四、 國內包裹經投遞郵局發出無法投遞通知單之次日起滿一個月,寄件人或關係人未予答復者。
【Candy Lin】評論
第六十一條包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退回原寄郵局: n一、 經依寄件人在包裹本件或單據上填註之請求辦理,仍未能遞交者。 二、 經依寄件人之答復辦理,仍未能遞交者。 n三、 寄件人之請求或答復不合規定者。 四、 國內包裹經投遞郵局發出無法投遞通知單之次日起滿一個月,寄件人或關係人未予答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