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⑶若違反此項規定,其罰鍰及罰則為何?(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58288
統計:A(241),B(108),C(3319),D(198),E(1)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高地院庭長調任要點違憲?、特別權力關係的審判、大法官

用户評論

李戶岐】評論

還送院長核准就沒有獨立審判了~

Tong】評論

有違...

Evan Huang】評論

所謂獨立審判,是指法官審理案件,一方面不受行政機關或其他機關之干涉,一方面不受上級法院之干涉,上級法院亦僅得於上訴或抗告程序,始得依法變更或廢棄下級法院之判決或裁定。獨立審判原則規定於憲法第80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以外,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由此可知,法官基於司法權和國家審判權之行使,應依據法律獨立審判,不受任何干涉,以落實司法審判之獨立性。再者,憲法第81條規定:「法官為終身職。非受刑事或懲戒處分或禁治產之宣告,不得免職。非依法律,不得停職、轉任或減俸。」賦予法官身分之獨立性保障,以身分之獨立性為獨立審判之後盾,進而確保法官不受外力干涉,依據法律認定事實,本於職責、良心與道德之拘束力,獨立行使審判權。審判獨立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讓司法獲取人民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