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祝念祖(地政士終於及格)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B:土地法第173條Ⅰ私有空地,經限期強制使用,而逾期未使用者,應於依法使用前加征空地稅。Ⅱ前項空地稅,不得少於應繳地價稅之3倍,不得超過應繳地價稅之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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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D:平均地權條例第3條第7款本條例用辭之定義如左:一、都市土地:指依法發布都市計畫範圍內之土地。二、非都市土地:指都市土地以外之土地。三、農業用地:指非都市土地或都市土地農業區、保護區範圍內土地,依法供左列使用者:(一)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者。(二)供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農舍、畜禽舍、倉儲設備、曬場、集貨場、農路、灌溉、排水及其他農用之土地。(三)農民團體與合作農場所有直接供農業使用之倉庫、冷凍(藏)庫、農機中心、蠶種製造(繁殖)場、集貨場、檢驗場等用地。四、工業用地:指依法核定之工業區土地及政府核准工業或工廠使用之土地。五、礦業用地:指供礦業實際使用地面之土地。六、自用住宅用地: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