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0.甲簽發面額 100 萬元之匯票予受款人乙,發票日為民國 105 年 8 月 10 日,到期日為民國 105 年 10 月 10 日,庚為付款人。乙其後將該票據背書交付予丙,丙再背書交付丁,丁於到期日向付款人庚提示請求付款,庚拒絕付款,丁於作成拒絕付款證書前,第三人辛有意為乙參加付款,然丁主張不認識辛拒絕其參加付款。下列就甲、乙、丙對丁得否主張追索權喪失為抗辯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甲、乙均有抗辯事由,丙無抗辯事由
(B)甲、乙、丙對丁均有抗辯事由
(C)甲、丙均無抗辯事由,乙有抗辯事由
(D)乙、丙均有抗辯事由,甲無抗辯事由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困難0.3
統計:A(3),B(5),C(4),D(9),E(0)
用户評論
【羅曼萍】評論
執票人拒絕參加付款者,對於被參加人及其後手喪失追索權所以丁主張不認識辛拒絕其參加付款則丁對於"被參加人乙"和其"後手丙"喪失追索權-(D)乙、丙均有抗辯事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