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考生】評論
回答者: 努爾哈赤 ( 初學者 2 級 )回答時間: 2006-11-30 20:01:36 當然不是BC,因為刑法禁止不利行為人的類推適用及擴張解釋,也不是A因為結論明顯錯誤,顯示錯誤引用了正確的理論,D好像比較接近,因為結論是對的,過程也是可允許的,刑法有用體系解釋,但是這裡跟體系無關,也不是D,所以答案是E文義解釋 所謂吸是只用呼吸器官吸入體內,所謂食是只用消化系統吸收所以吞食 在"食"的範圍內,固吞食有罪 2006-12-01 07:15:28 補充體系解釋是指依據該條在刑法體系的地位及立法意旨加以評析,討論鴉片罪的立法意旨在於保護國民健康及社會安定,固處罰的目的是禁止鴉片,而不是行為的樣態,故吞食也有罪,當然4...
【Sam Zhang】評論
很容易解釋,"吞"和"食",最後都是進入身"體"裡,吞+食=體,當然是"體"系解釋囉。
【林鴻偉】評論
刑法基於「罪刑法定主義」,原則上禁止類推適用。答案是否為C?擴張法律文字的意義以為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