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甲開車超速,將路上行人乙當場撞死。乙遺有老母丙與兒子丁,同時乙之好友戊為乙舉辦喪禮並支付該費用。關於損害賠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乙得向甲主張生命喪失之損害賠償
(B)戊得向甲主張支出殯葬費之損害賠償
(C)丙得向甲主張扶養費喪失之損害賠償
(D)丁得向甲主張非財產上之損害賠償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79803
統計:A(138),B(25),C(12),D(12),E(0)

用户評論

【用戶】黃鯨魚

【年級】小六下

【評論內容】A.乙已經陰陽兩格,真的要主張,只能在被告的夢裡主張。

【用戶】康子洛(106初等已考上,

【年級】高二下

【評論內容】考試看到這題,真的笑出來,死人總不成預立遺囑說撞死我的要求他下地獄向我賠償吧。

【用戶】陳俊宏

【年級】國一下

【評論內容】民法18人格權也有第 184 條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者,負賠償責任。但能證明其行為無過失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