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對於機關內重要人事案件之擬辦方式為?
(A)先簽後稿
(B)簽稿並陳
(C)以稿代簽
(D)先稿後簽。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1529
統計:A(621),B(160),C(50),D(5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何謂簽

用户評論

Michael Chu】評論

先簽後稿:①制定、訂定、修正、廢止法令案件。②有關政策性或重大興革案件。③牽涉較廣,會商未獲結論案件。④擬提決策會議討論案件。⑤重要人事案件。⑥其他性質重要必須先行簽請定案件。 簽稿併陳:①文稿內容須另為說明或對以往處理情形須酌加析述之案件。②依法准駁,但案情特殊須加說明之案件。③須限時辦發不及先行請示之案件 以稿代簽:為一般案情簡單,或例行承轉之案件。

toshi】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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