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甲證券投資顧問公司資本額新臺幣1億元,經營绩效卓著。若甲公司董事會為提供資金運用之效率,計晝將 非屬經營業務所需之資金加以運用,下列何者不屬於可運用之範圍?
(A)購買金融債券
(B)購買上市公司發行之公司債券
(C)購買國内之商業票據
(D)購買國内政府債券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帥帥凱】評論

證券投資信託事業之資金,不得貸與他人、購置非營業用之不動產或移作n他項用途。非屬經營業務所需者,其資金運用以下列為限:一、國內之銀行存款。二、購買國內政府債券或金融債券。三、購買國內之國庫券、可轉讓之銀行定期存單或商業票據。四、購買符合本會規定條件及一定比率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憑證。五、其他經本會核准之用途。n證券投資信託事業除符合公司法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並經本會核准者外,不得為保證、票據之背書、或提供財產供他人設定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