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vdsnet】評論
可轉換公司債 轉換價格之重設權:保障投資人持有期間,因股價下滑導致無法轉換,仍夠能按約定的時間點進行轉換價格的重新設定。促使調整後的轉換價格較能接近市價水準。目前多數按照初次轉換價格的公式,取重設日前10、30、60或10、20、30或10、15、20個營業日的平均收盤價低者乘上一定比率,計算出新的轉換價格,但通常會附加規定"調整後的轉換價格不得低於前次轉化價格的一定成數"(多數調整上限為80%),而重設的次數多在2-5次之間。金融研訓院-理財工具2014年版p.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