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1「保險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第 14 條規定,保險業辦理以外幣收付之人身保險單為質之外幣放款之資金來源:
(A)限以保險業用於國外投資之自有外幣資金支應
(B)得以保險業借入之外幣自有資金支應
(C)應以保險業之新台幣自有資金支應
(D)得以保險業新台幣自有資金兌換為外幣支應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8),B(0),C(0),D(0),E(0)

用户評論

衛斯理】評論

第14條  保險業辦理第三條第五款及第七款業務之資金來源,應以保險業用於國外投資之自有外幣資金為限。   保險業經許可辦理第三條第七款業務者,應遵循下列規定:   一、放款對象以國內顧客為限。   二、應確認主辦行確依本行「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第六點有關憑辦文件、兌換限制及外債登記等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