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62 受理訴願機關認為訴願書不合法定程式,而其情形可補正者,應通知訴願人於多少時間內補正?
(A)十日內
(B)二十日內
(C)三十日內
(D)六十日內。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89147
統計:A(12),B(76),C(23),D(0),E(0)

用户評論

業務用(106初等考上榜)】評論

訴願法第62條受理訴願機關認為訴願書不合法定程式,而其情形可補正者,應通知訴願人於二十日內補正。附帶第61條訴願人誤向訴願管轄機關或原行政處分機關以外之機關作不服原行政處分之表示者,視為自始向訴願管轄機關提起訴願。前項收受之機關應於十日內將該事件移送於原行政處分機關,並通知訴願人。

Police cat】評論

補正20天,補送30天

我愛阿,阿愛我】評論

受理訴願機關認為訴願書不合法定程式,而其情形可補正者,應通知訴願 人於二十日內補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