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7.依《行政罰法》規定,行政罰之裁處權時效為幾年?
(A)6個月
(B) 1年
(C) 2年
(D) 3年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12658
統計:A(21),B(22),C(64),D(162),E(0)

用户評論

【用戶】一定要考上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 27 條行政罰之裁處權,因三年期間之經過而消滅。前項期間,自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終了時起算。但行為之結果發生在後者,自該結果發生時起算。前條第二項之情形,第一項期間自不起訴處分、緩起訴處分確定或無罪、免訴、不受理、不付審理、不付保護處分、免刑、緩刑之裁判確定日起算。行政罰之裁處因訴願、行政訴訟或其他救濟程序經撤銷而須另為裁處者,第一項期間自原裁處被撤銷確定之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