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依信託法規定,受託人應每年至少定期幾次作成信託財產目錄及編製收支計算表,送交委託人及受益人?
(A)一
(B)二
(C)三
(D)四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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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回家之路】評論

參考相關法案第 31 條受託人就各信託,應分別造具帳簿,載明各信託事務處理之狀況。受託人除應於接受信託時作成信託財產目錄外,每年至少定期一次作成信託財產目錄,並編製收支計算表,送交委託人及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