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77 下列何者不是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之救濟程序?
(A)復審
(B)再復審
(C)申訴
(D)再申訴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05138
統計:A(7),B(458),C(2),D(14),E(0)

用户評論

阿戎】評論

第 4 條 公務人員權益之救濟,依本法所定復審、申訴、再申訴之程序行之。 公務人員提起之復審、再申訴事件 (以下簡稱保障事件) ,由公務人員保 障暨培訓委員會 (以下簡稱保訓會) 審議決定。 保障事件審議規則,由考試院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