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68.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8
統計:A(10),B(24),C(273),D(21),E(0)

用户評論

Yan】評論

第 911 條稱典權者,謂支付典價在他人之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於他人不回贖時,取得該不動產所有權之權。第 912 條典權約定期限不得逾三十年。逾三十年者縮短為三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