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llen Chen】評論
所謂共同正犯'即二人以上基於犯意的聯絡'且有行為之分擔'而實施犯罪構成要件'亦即彼此有犯意(意思)聯絡'且分工實施構成要件之人 ~ EX.刑法136(1)聚眾犯....所謂間接正犯'是以第三人為工具'利用第三人實施犯罪行為的構成要件'亦即間接正犯是以自己犯罪之意思'利用無故意'無責任或具阻卻違法事由之第三人去實現犯罪行為.
【Shi Jou】評論
共謀共同正犯與共犯的區別-最高法院 98 年度台上字第 877 號刑事判決關 鍵 詞:共謀;共同正犯;教唆犯;幫助犯;實務;犯意
【徐可】評論
共同正犯•••2人以上,犯意聯絡,行為分擔
【Lina Rain L】評論
因為甲有提供保全系統設計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