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any711】評論
營業規章第二十九條 印刷物指以紙張或其他印刷材料用印刷方法印製,而不具有通信性質之文件。
【Grace Huang】評論
名 稱:郵件處理規則修正日期:民國 104 年 11 月 11 日第 11 條 寄件人以紙張或其他印刷材料印製,而不屬信函、明信片及其他具有通信性質之文件,為印刷物。印刷物本件或封面上註記有各種文字符號,足以構成通信性質者,應按信函交寄。
【積沙成塔】評論
第 11 條寄件人以紙張或其他印刷材料印製,而不屬信函、明信片及其他具有通信性質之文件,為印刷物。印刷物本件或封面上註記有各種文字符號,足以構成通信性質者,應按信函交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