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據「教師法」之規定,教師如有「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之情事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多少比例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審議通過,始得進行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後續動作?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四分之三
(D)五分之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18182
統計:A(25),B(207),C(4),D(1),E(0)
用户評論
【林亭亭】評論
「教師法」103年1月22日修正,教師如有「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之情事者,應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委員過三分之二之審議通過,始得進行解聘、停聘或不續聘之後續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