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trina Lin】評論
構成國家的要素,一般而言有三要素說和四要素說。孫中山先生採三要素說,他說「國家以三種之要素而成立:第一為領土。第二為人民。第三為主權。」四要素說則除了領土、人民、主權外,另再加上政府,其為行使統治權的機關。
【Damaris】評論
https://smallcollation.blogspot.com/2014/03/the-elements-of-modern-countries.html#gsc.tab=0n1.主權:主權(sovereignty)一詞為「最高」之意。現今主權有對內與對外兩種意義:對內而言,主權是指國家權力具有優越地位,高於國內任何權力,可以支配國內之一切權力。一般而言,管轄權包括立法權、司法權與行政權等。一國在其領土範圍之內,擁有最高主權,可以行使其公權力制訂自己所需的法律,執行自己的行政,和決定自己的司法程序。對外主權的意義,就是一個國家除受限於國際法之外,永久獨立自主。國家可獨立自主行使其管轄權。2.人民:人民是泛指所有的國民。人民是國家的第一項基本要素,國家基本上是因為人民而存在的。nn(1)人民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