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UBU】評論
現40條-進用身心障礙者之機關(構),對其所進用之身心障礙者,應本同工同酬之原則,不得為任何歧視待遇,其所核發之正常工作時間薪資,不得低於基本工資。
【偽課員】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