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何種情形,應自行迴避?
(A)表妹為事件之當事人
(B)配偶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
(C)前配偶於該事件曾為證人
(D)配偶現為該事件之鑑定人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65181
統計:A(672),B(170),C(65),D(143),E(0)

用户評論

Bear-Jun】評論

第32條(公務員應自行迴避的事由)  公務員在行政程序中,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自行迴避:   一、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四親等內之血親或三親等內之姻親或曾有此關係者為事件之當事人時。   二、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輔佐人者。   四、於該事件,曾為證人、鑑定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