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思維】評論
第 25 條已著手於犯罪行為之實行而不遂者,為未遂犯。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A選項即須要有犯罪之行為實行才能討論有無未遂問題 連實行都還沒實行如何討論未遂??B在刑法25條有規定 分則裡有罰未遂的也會明文寫出C就如同刑25條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 並非一定能減輕D要解釋滿多的 因為未遂有分障礙未遂 不能未遂 中止未遂等過失的話就表示本來沒有要犯罪意圖 因為自己不注意而觸犯了法條如甲本只是要伸伸懶腰 卻不小心打到身後的乙 造成乙跌倒且骨折若甲有注意到並即時收手 沒打到乙 就不會有過失傷害的問題最簡單的就是整部刑法都沒規定過失未遂的法條
【不放棄!】評論
未遂犯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並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
【建誠】評論
(C)其處罰必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改為"得"
【米花】評論
1. 其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EX:殺人未遂會被處罰,傷害未遂不罰2. 中止犯才是必減or免除3. 未遂犯"得"按既遂犯之刑減輕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