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琦琦】評論
實體法,在法律體系中,泛指規範個別法律主體之權利義務關係歸屬的法律。如民法、刑法等法律即屬於實體法之一種。而與之相對的則是「程序法」,亦即規範各別權利義務關係應如何實現的法律,例如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即是。實體法如有修正,其效力通常以不溯及既往為原則;程序法如有修正,其效力通常採取程序從新原則。 實體法和程序法之間有著密不可分的關係,實體法為「體」,程序法為「用」,若無實體法,則程序法無用武之地,若無程序法,則實體法無實現之可能,二者相輔相成,互相為用。不過,在法院的審理過程,必須要遵循「先程序後實體」的步驟加以審理。實體法是與程序法相對應的概念,實體法簡單的來說是針對法律的權利歸屬、義...
【vicky】評論
1實體法是主法2程序法是助法
【fofx】評論
(A)實體法亦稱為「助法」-主法 (B)規範如何運作或施行的法律 -程序法(C)行政訴訟法屬於實體法 -程序法(D)規定權利義務或具體案件的法律
【業精於勤,事立於豫】評論
"程序法"亦稱為「助法」 ,是規範如何運作或施行的法律,如:行政訴訟法屬於"程序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