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當管理局員工】評論
賠償義務機關拒絕賠償,或自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協議,或自開始協議之日起逾六十日協議不成立時,請求權人得提起損害賠償之訴。
【欲速則不達】評論
國家賠償法第3條(國家賠償責任)(C)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B)合法的是補償,違法的是賠償參考資料:http://j83804161.pixnet.net/blog/post/213819706-%E6%90%8D%E5%A4%B1%E8%A3%9C%E5%84%9Fvs%E6%90%8D%E5%AE%B3%E8%B3%A0%E5%84%9F
【衝衝衝】評論
國家賠償法第3條(國家賠償責任)(C)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B)合法的是補償,違法的是賠償參考資料:http://j83804161.pixnet.net/blog/post/213819706-%E6%90%8D%E5%A4%B1%E8%A3%9C%E5%84%9Fvs%E6%90%8D%E5%AE%B3%E8%B3%A0%E5%84%9F
【郭軒宇】評論
(B)人民因私有土地被公用徵收所受損失,政府應依法對相關地主給予賠償 ——>國家補償(D)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傷亡財產受損,政府應予補償 ——>國家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