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9 不服原處分機關對撤銷違法授益處分損失補償決定之數額者,應提起何種類型之行政訴訟?
(A)撤銷訴訟
(B)課予義務訴訟
(C)確認訴訟
(D)一般給付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15385
統計:A(1),B(0),C(2),D(8),E(0)

用户評論

高歆嵐】評論

行政程序法第120條(違法授益處分經撤銷後之信賴補償)  授予利益之違法行政處分經撤銷後,如受益人無前條所列信賴不值得保護之情形,其因信賴該處分致遭受財產上之損失者,為撤銷之機關應給予合理之補償。   前項補償額度不得超過受益人因該處分存續可得之利益。   關於補償之爭議及補償之金額,相對人有不服者,得向行政法院提起給付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