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羽月】評論
總統有覆議許可權,國家安全大政決定權,行政、司法、考試、監察院長人士任命及提名權,被動解散國會權等。雖行政院在憲法上仍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長仍具有相當行政權力,但是總統具有國安大政決定權,也因此使國家最高行政權一分為二,具有雙行政首長的情形。因此,總統和行政院長分享了行政權。源於https://plainlaw.me/2014/05/18/separation-of-power-taiw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