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羽月】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3. (15 points.) Let T : V→V be a linear operator on a finite-dimensional vector spacebe a polynomial

【評論內容】

學理上之政務官:

1.與政黨同進退

2.無固定任期

3.僅指中央官

【評論主題】27.依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監察院設監察委員若干人?(A)十七人(B)十九人(C)二十七人(D)二十九人

【評論內容】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二項:監察院設監察委.....看完整詳解

【評論主題】【題組】10. 前「ㄐㄩˋ」後恭

【評論內容】第33條 主刑之種類如下:一、死刑。二、無期徒刑。三、有期徒刑。四、拘役。五、罰金。第36條 從刑為褫奪公權。

【評論主題】【題組】10. 前「ㄐㄩˋ」後恭

【評論內容】第33條 主刑之種類如下:一、死刑。二、無期徒刑。三、有期徒刑。四、拘役。五、罰金。第36條 從刑為褫奪公權。

【評論主題】40.下列有關著作權法用詞定義之敘述,何者正確? (A)公開播送:指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 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方法接收著

【評論內容】

著作權法第3條第一項:

七、公開播送:指基於公眾直接收聽或收視為目的,以有線電、無線電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著作內容。由原播送人以外之人,以有線電、無線電或其他器材之廣播系統傳送訊息之方法,將原播送之聲音或影像向公眾傳達者,亦屬之。

八、公開上映:指以單一或多數視聽機或其他傳送影像之方法於同一時間向現場或現場以外一定場所之公眾傳達著作內容

十、公開傳輸:指以有線電、無線電之網路或其他通訊方法,藉聲音或影像向公眾提供或傳達著作內容,包括使公眾得於其各自選定之時間或地點,以上述方法接收著作內容。

【評論主題】23.甲出租房屋予乙,甲於下列何種情形不能終止雙方的租賃契約?(A)乙支付租金遲延,經催告而 不依期限支付 (B)甲將房屋出售予第三人 (C)乙非依約定方法為租賃物使用、收益,經阻止而 仍繼續 (D)

【評論內容】

民法第 425 條

出租人於租賃物交付後,承租人占有中,縱將其所有權讓與第三人,其租賃契約,對於受讓人仍繼續存在。

前項規定,於未經公證之不動產租賃契約,其期限逾五年或未定期限者,不適用之。

【評論主題】8.下列行政事項,何者非屬於不適用行政程序法之程序規定:(A)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為國 家安全保障之事項 (B)刑事案件偵查程序 (C)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 (D)對公 務員所為退休金核定之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法第 3 條

III下列事項,不適用本法之程序規定:

一、有關外交行為、軍事行為或國家安全保障事項之行為。(A)

二、外國人出、入境、難民認定及國籍變更之行為。

三、刑事案件犯罪偵查程序。(B)

四、犯罪矯正機關或其他收容處所為達成收容目的所為之行為。

五、有關私權爭執之行政裁決程序。

六、學校或其他教育機構為達成教育目的之內部程序。

七、對公務員所為之人事行政行為。

八、考試院有關考選命題及評分之行為。(C)

【評論主題】16.權利人單方的意思表示而能直接創設、改變或消滅某一法律關係的權利,稱為:(A)請求權 (B)抗辯權 (C)形成權 (D)支配權

【評論內容】

1.請求權:要求他人為特定行為(作為或不作為)。

2.抗辯權:指對抗權利人所行使權利之權利,即對抗權人可據以拒絕為應為之行為。(跟對方說不的權利)

3.形成權:依權利人單方的意思而使法律關係,發生內容變更或消滅的權利。(一種當事人說了就算的權利)

4.支配權:直接支配權利客體之權利。

【評論主題】16.防衛過當之行為,依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A)該行為不具備違法性 (B)該行為不具 備有責性 (C)得減輕其刑 (D)免除其刑

【評論內容】

刑法第 23 條: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以法條來說(D)看似正確但它少了一個"得",所以是錯的。

【評論主題】13.下列何種情形,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A)勞工無故繼續曠工 3 日者 (B)雇主因不可抗力 暫停工作在 1 個月以上時 (C)雇主因虧損或業務緊縮時 (D)雇主因歇業或轉讓時

【評論內容】

勞動基準法 第 12 條

勞工有左列情形之一者,雇主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

一、於訂立勞動契約時為虛偽意思表示,使雇主誤信而有受損害之虞者。

二、對於雇主、雇主家屬、雇主代理人或其他共同工作之勞工,實施暴行

    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三、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確定,而未諭知緩刑或未准易科罰金者。

四、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

五、故意損耗機器、工具、原料、產品,或其他雇主所有物品,或故意洩

    漏雇主技術上、營業上之秘密,致雇主受有損害者。

六、無正當理由繼續曠工三日,或一個月內曠工達六日者。

雇主依前項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四款至第六款規定終止契約者,應自知悉

其情形之日起,三十日內為之。

【評論主題】27.外國法院關於家庭暴力之保護令效力如何?(A)有效 (B)無效 (C)經中華民國裁定承認後有效 (D)外國法院承認我國家暴令時,方有效

【評論內容】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28條:

外國法院關於家庭暴力之保護令,經聲請中華民國法院裁定承認後,得執行之。

【評論主題】1.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黨團協商結論於院會宣讀後,如有出席委員提議,幾人以上之連署或附議,得對其全部或一部提出異議,並由院會就異議部分表決?(A)二人 (B)四人 (C)六人 (D)八人

【評論內容】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72條:黨團協商結論於院會宣讀後,如有出席委員提議,八人以上之連署或附議,得對其全部或一部提出異議,並由院會就異議部分表決。

【評論主題】48 依司法院釋字第 499 號解釋之見解,有關修憲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與修憲有關之程序規定,應悉由憲法規定(B)與修憲有關之程序規定,憲法若無規定,須由法律規定(C)與修憲有關之程序規定

【評論內容】

釋字第 499 號

解釋文 : 一、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其修改關係憲政秩序之安定及全國國民之福祉至鉅,應由修憲機關循正當修憲程序為之。又修改憲法乃最直接體現國民主權之行為,應公開透明為之,以滿足理性溝通之條件,方能賦予憲政國家之正當性基礎。

【評論主題】30 有關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2 項第 3 款不信任案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立法院得經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B)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無

【評論內容】

(A)立法院得經全體委員二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應改為三分之一

(B)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無記名投票表決之

     應改為記名(D)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同一行政院院長任內不得再提不信任案

     應改為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評論主題】17 依憲法增修條文政黨違憲之敘述,下列何者不在其內?(A)政黨之成立未經內政部政黨審議委員會許可(B)政黨之行為危害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C)政黨違憲之解散由司法院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審理(D)政黨之目

【評論內容】

增修條文第5條

司法院大法官,除依憲法第七十八條之規定外,並組成憲法法庭審理總統、副總統之彈劾及政黨違憲之解散事項。

政黨之目的或其行為,危害中華民國之存在或自由民主之憲政秩序者為違憲。

【評論主題】11 下列何者係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A)行政院院長 (B)考試院院長(C)中央銀行總裁 (D)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委員

【評論內容】

回2F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委員人數七人,任期仿照大法官,採取「交叉制」,任期四年,可無限制連任;委員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委員任滿三個月前,行政院與立法院應依照程序任命新任委員,政黨比例為1/2。

【評論主題】2 根據司法院釋字第 690 號解釋,傳染病防治法第 37 條第 1 項規定的「必要處置」包含強制隔離,與下列何項憲法規定較無關聯?(A)法律保留原則 (B)人身自由 (C)法律明確性 (D)正當法律

【評論內容】

釋字第 690 號  

解釋文 : 關於必要之處置應包含強制隔離在內之部分,對人身自由之限制,尚不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亦未牴觸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比例原則,與憲法第八條依正當法律程序之意旨尚無違背。

強制隔離---人身自由

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法律明確性

法律保留原則 : 重要的事留給法律規定。跟有法律制定的本題較無關。

【評論主題】24 甲託運易碎物品,未告知乙要小心裝卸,致運送時不慎撞毀。甲訴請損害賠償時,法院基於乙不知,而甲卻未預促乙注意,是有怠於避免損害之發生,故減輕乙之賠償金額,稱之為:(A)損益相抵 (B)過失相抵 (

【評論內容】

民法第 217 條(與有過失)

損害之發生或擴大,被害人與有過失者,法院得減輕賠償金額,或免除之。

重大之損害原因,為債務人所不及知,而被害人不預促其注意或怠於避免或減少損害者,為與有過失。

前二項之規定,於被害人之代理人或使用人與有過失者,準用之。

題目寫明:基於乙不知,而甲卻未預促乙注意,是有怠於避免損害之發生

可知道債務人(乙)不知,被害人(甲)沒先叫她注意。

【評論主題】3006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對於警察免職案件之法律規定與適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免職之構成要件應符合「法律保留」原則  (B)免職處分應符合法律明確性原則  (C)免職處分不因提起救

【評論內容】

 釋字第491號解釋文:

憲法第十八條規定人民有服公職之權利,旨在保障人民有依法令從事於公務之權利,其範圍不惟涉及人民之工作權及平等權,國家應建立相關制度,用以規範執行公權力及履行國家職責之行為,亦應兼顧對公務人員之權益之保護。公務人員之懲戒乃國家對其違法、失職行為之制裁。此項懲戒得視其性質,於合理範圍內,以法律規定由其長官為之。中央或地方機關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或相關法規之規定對公務人員所為免職之懲處處分,為限制人民服公職之權利,實質上屬於懲戒處分,其構成要件應由法律定之,方符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意旨。公務人員考績法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各機關辦理公務人員之專案考績,一次記二大過者免職。同條第二項復規定...

【評論主題】1806 列何者並非行政處分無效之原因? (A)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B)行政處分內容違背善良風俗者 (C)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D)合議制機關應迴避之人未迴避而參與議決程序而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第 111 條

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A)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C)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B)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評論主題】476 下列何者並非行政處分無效之原因?(A)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 (B)行政處分內容違背善良風俗者(C)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 (D)合議制機關應迴避之人未迴避而參與議決程序而作成

【評論內容】

行政程序第 111 條:行政處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無效︰

一、不能由書面處分中得知處分機關者。(A)

二、應以證書方式作成而未給予證書者。(C)

三、內容對任何人均屬不能實現者。

四、所要求或許可之行為構成犯罪者。

五、內容違背公共秩序、善良風俗者。(B)

六、未經授權而違背法規有關專屬管轄之規定或缺乏事務權限者。

七、其他具有重大明顯之瑕疵者。

【評論主題】0373 總統為三軍統帥,國防部隸屬於行政院,參謀總長與總統、行政院院長、國防部部長等之關係為何? (A) 為總統之幕僚長 (B) 為行政院院長之幕僚長 (C) 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 (D) 為國家安

【評論內容】

釋字第 461 號

................。參謀總長為國防部部長之幕僚長,負責國防之重要事項,包括預算之擬編及執行,與立法院之權限密切相關,自屬憲法第六十七條第二項所指政府人員,除非因執行關係國家安全之軍事業務而有正當理由外,不得拒絕應邀到會備詢,惟詢問內容涉及重要國防機密事項者,免予答覆。至司法、考試、監察三院院長,本於五院間相互尊重之立場,並依循憲政慣例,得不受邀請備詢。三院所屬非獨立行使職權而負行政職務之人員,於其提出之法律案及有關預算案涉及之事項,亦有上開憲法規定之適用。

【評論主題】0325 國立成功大學MP3 搜索事件涉及到的是何種基本權利的保障? (A) 言論自由 (B) 秘密通訊自由 (C) 居住自由 (D) 遷徙自由

【評論內容】

應該是說他題目出的不好,沒講清楚。

2001年4月11日,台南地檢署因接獲財團法人國際唱片業交流基金會的檢舉,前往國立成功大學學生宿舍「勝一舍」搜索。

而憲法第十條規定:人民有居住遷徙的自由

居住自由定義:是指人民在居所、住所生活之自由,政府官吏或他人無故不得侵入或搜索之意。

因此本題解答沒有錯誤,這題出處是題庫,如果國考真的出這樣一定會被罵.......

【評論主題】48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是德國的司法審查機關,關於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A)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分為兩個法庭,各有職司(B)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每個法庭有 8 名法官,共 16 名法官(C)德

【評論內容】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法官根據德國憲法,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分別經由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推選出8名,共16名,任期最長12年,不得連任。

【評論主題】35 關於內閣制之特徵,下列何者錯誤?(A)也稱為議會制,或是責任政府制 (B)虛位元首(C)立法與行政的權力分立 (D)議會可對內閣提出不信任投票

【評論內容】

內閣制通常以英國為案例。

就行政權與立法權的關係言之,是兩權結合,人民僅選舉議員,而國家最高行政長官為閣揆,閣揆又以國會多數黨領袖擔任,因此閣揆一定有議員身分。至於女王僅為虛位元首,女王公布法律要有閣揆或相關部會成員簽署。

【評論主題】16 下列何者不屬於自由法運動的主張?(A)批判概念法學 (B)強調法律體系有漏洞 (C)主張司法造法 (D)禁止法官對個案進行利益衡量

【評論內容】

自由法學是相對於概念法學的論派,概念法學源自羅馬法,認為一切法律問題皆可依照「法律概念計算」而的出最終答案,而「崇拜邏輯、排觸價值判斷」是概念法學的寫照。 而後興起之自由法學,正是作為批判概念法學的角色,與現今之英美法體系相似之處甚多。該學派認為: 1.法律體系的完美邏輯是錯誤的,法律必然有漏洞。 2.成文法並非唯一法源。 3.反駁概念法學禁止司法造法之觀念,承認司法亦可造法,以補缺拾漏。 4.法律必然牽涉到價值判斷,單純之法律邏輯已經無法符合法律的社會期待觀。 

【評論主題】16 依司法院釋字第 680 號解釋,懲治走私條例規定私運管制物品進出口逾公告數額者處以刑罰,管制物品與數額則由行政院公告。系爭規定違反下列何種原則?(A)授權明確性原則 (B)信賴保護原則 (C)比

【評論內容】

釋字第680解釋文

懲治走私條例第二條第一項規定:「私運管制物品進口、出口逾公告數額者,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第三項規定:「第一項所稱管制物品及其數額,由行政院公告之。」其所為授權之目的、內容及範圍尚欠明確,有違授權明確性及刑罰明確性原則。

【評論主題】44 依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立法院得對下列何事項行使調查權?(A)行政機關某部門收受賄賂案件 (B)考試機關對於應考人成績之評定 (C)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某審理中案件的相關資料 (D)法院訴訟案件

【評論內容】

釋字第325號解釋文:

立法院為行使憲法所賦予之職權,除依憲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及第六十七條第二項辦理外,得經院會或委員會之決議,要求有關機關就議案涉及事項提供參考資料,必要時並得經院會決議調閱文件原本,受要求之機關非依法律規定或其他正當理由不得拒絕。但國家機關獨立行使職權受憲法之保障者,如司法機關審理案件所表示之法律見解、考試機關對於應考人成績之評定、監察委員為糾彈或糾正與否之判斷,以及訴訟案件在裁判確定前就偵查、審判所為之處置及其卷證等,監察院對之行使調查權,本受有限制,基於同一理由,立法院之調閱文件,亦同受限制。

綜上所述(C)公平交易委員會雖然是受行政院督導,但他仍然是獨立機關,因此也包含在內。

【評論主題】10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以下何者涉及憲法第 15 條財產權之保障?(A)賭博罪之處罰 (B)強制人民按捺指紋 (C)騎樓禁止設攤營業 (D)大學生之退學處分

【評論內容】

 釋字第 564 號

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憲法第十五條設有明文。惟基於增進公共利益之必要,對人民依法取得之土地所有權,國家並非不得以法律為合理之限制。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二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在公告禁止設攤之處擺設攤位者,主管機關除責令行為人即時停止並消除障礙外,處行為人或其雇主新台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就私有土地言,雖係限制土地所有人財產權之行使,然其目的係為維持人車通行之順暢,且此限制對土地之利用尚屬輕微,未逾越比例原則,與憲法保障財產權之意旨並無牴觸。

【評論主題】請依下文回答第 47 題至第 50 題While the merchants of Europe were looking for a sea route to India and the Far E

【評論內容】fleet 艦隊

flesh 肉,肉體

flock群集

fluid液體

前面的翻譯大概是:

歐洲的商人正在尋找一條通往印度和遠東的海上航線,海軍上將Cheng Ho從中國出發前往西方。 他帶了一個巨大的(本題),包括62運寶船和250小船。

因此本題應選艦隊

by the way  我寫憲法怎麼會出現英文????!!!可以不要這樣嘛....

【評論主題】281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認為民法規定妻以夫之住所為住所,違反了憲法上平等原則與:(A)比例原則 (B)誠信原則 (C)公益原則 (D)憲法保留原則

【評論內容】

釋字第452號解釋文:

民法第一千零零二條規定,妻以夫之住所為住所,贅夫以妻之住所為住所。但約定夫以妻之住所為住所,或妻以贅夫之住所為住所者,從其約定。本條但書規定,雖賦予夫妻雙方約定住所之機會,惟如夫或贅夫之妻拒絕為約定或雙方協議不成時,即須以其一方設定之住所為住所。上開法律未能兼顧他方選擇住所及具體個案之特殊情況,與憲法上平等及比例原則尚有未符

【評論主題】2445行政機關對於違反行政上應履行義務之特定人,基於職權所為之制裁,稱為:(A)行政上強制執行(B)行政契約 (C)行政罰 (D)行政命令

【評論內容】

行政罰法第一條:

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而受罰鍰、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時,適用本法

。但其他法律有特別規定者,從其規定。

【評論主題】2404下列何者並非我國刑法上的保安處分種類?(A)驅逐出境 (B)社區服務 (C)禁戒 (D)保護管束

【評論內容】

刑法

第88、89條禁戒處份

第92條帶替保安處分之保護管束

第95條驅逐出境

【評論主題】1553下列何項事業屬於憲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獨佔性企業?(A)高速鐵路運輸(B)公路運輸(C)有線電視台(D)連鎖便利商店

【評論內容】

這題用舉例的最快:

(A)就只有高鐵

(B)有國光,統聯,阿摟哈......等

(C)這可多了高雄有慶連,屏東有屏東的........等

(D)小七,全家,萊爾富....等

【評論主題】23 我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王郁琦與中國大陸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主任張志軍,曾在 2014 年 2 月 14 日,舉行第一次「王張會」,會議中所討論事項並未包括下列那一項?(A)兩岸兩會互設辦事

【評論內容】

王張會會議主要關注以下三方面:

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的人道探視。兩岸共同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加強在陸就學台生的醫療保障。

所以沒有軍事相關方面。

by the way..........這大概只有外交考試會考吧QQ

來源:Wikiwand

【評論主題】【題組】10. 前「ㄐㄩˋ」後恭

【評論內容】第33條 主刑之種類如下:一、死刑。二、無期徒刑。三、有期徒刑。四、拘役。五、罰金。第36條 從刑為褫奪公權。

【評論主題】【題組】10. 前「ㄐㄩˋ」後恭

【評論內容】第33條 主刑之種類如下:一、死刑。二、無期徒刑。三、有期徒刑。四、拘役。五、罰金。第36條 從刑為褫奪公權。

【評論主題】27.依據我國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監察院設監察委員若干人?(A)十七人(B)十九人(C)二十七人(D)二十九人

【評論內容】

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二項: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一人位院長一人為副院長。

【評論主題】【題組】10. 前「ㄐㄩˋ」後恭

【評論內容】第33條 主刑之種類如下:一、死刑。二、無期徒刑。三、有期徒刑。四、拘役。五、罰金。第36條 從刑為褫奪公權。

【評論主題】【題組】7.忿狷:

【評論內容】

320條第一項竊盜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

構成要件客觀上甲將他人之物為自己所有,已達壞他人持有而建立自己持有之竊取手段。主觀上必須對客觀要件符合"知"及"欲",但依題幹所示,甲並不知東西為他人所有,因此構成要件不符。不成立本罪。,因此構成要件不符。不成立本罪。

【評論主題】【題組】7.We live near a 24-hour supermarket, so it’s veryc____t for us to buy anything at any time.

【評論內容】

憲法第108條規定:

左列事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

二十.有關文化之古籍、古物及古蹟之保存。

【評論主題】10.希「ㄐㄧˋ」盼望

【評論內容】

行政執行法第 7 條

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

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五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五年期

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但自五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五

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

【評論主題】二、【題組】⑴說明 NTC 電阻之特性,並舉出一應用實例。(5 分)

【評論內容】

債 消滅之原因

1.清償

2.提存:清償人以消滅債務為目的,將給付物為債權人寄託於法院提存所的行為。

3.抵銷:二人互有債權,互負債務,而其給付種類相同,並且均屆清償期時,各得使其債務與他方債務在對等額度內同歸消滅的行 為。

4.免除:指債權人以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債的關係消滅的行為。

5.混同:指債權與債務同歸一人,而債的關係因而消滅的事實。例如:A跟老爸借10萬,老爸過世由A單獨繼承

【評論主題】二、新聞媒體對網路素材之使用已愈見頻繁,請問新聞媒體對網路素材之使用有那些類型?其對記者每日工作、新聞室組織互動、以及新聞產出之內容等面向,分別產生那些影響?(25 分)

【評論內容】

總統有覆議許可權,國家安全大政決定權,行政、司法、考試、監察院長人士任命及提名權,被動解散國會權等。雖行政院在憲法上仍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長仍具有相當行政權力,但是總統具有國安大政決定權,也因此使國家最高行政權一分為二,具有雙行政首長的情形。因此,總統和行政院長分享了行政權。

源於https://plainlaw.me/2014/05/18/separation-of-power-taiwan/

【評論主題】71.亞洲最早成為立憲國家者是那一國?(A)日本(B)中國(C)印度(D)菲律賓

【評論內容】

日本的首部現代憲法是《大日本帝國憲法》,又名明治憲法,頒行於188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