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是德國的司法審查機關,關於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分為兩個法庭,各有職司
(B)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每個法庭有 8 名法官,共 16 名法官
(C)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法官採任命制,由總統、總理、聯邦眾議院議長、聯邦參議院議長各任命 4 名
(D)在現實的政治運作中,聯邦憲法法院可透過司法審查限制其他機關的權力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31535
統計:A(16),B(27),C(104),D(67),E(0)

用户評論

羽月】評論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的法官根據德國憲法,由聯邦議院和聯邦參議院分別經由三分之二的多數通過推選出8名,共16名,任期最長12年,不得連任。

Ana Chou】評論

 根據德國基本法規定,由聯邦參衆兩議院進行大法官選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