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 Chen】評論
國籍法§5外國人或無國籍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具備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至第五款要件,並具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亦得申請歸化:一、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其父或母亦出生於中華民國領域內二、曾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十年以上
【Yi Ting Lin】評論
整理以下相關題~35.年滿 20 歲之外國人,曾在中華民國領域內合法居留繼續幾年以上,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雖每年合計未達 183 日以上之居留事實,亦得申請歸化? (A)3 (B)5 (C)7 (D)10 戶籍法規- 105 年 - 105年原民五等_戶籍法規大意#55828答案:D36 .一般外國人,現於中華民國領域內有住所,申請歸化,應每年合計有 183 日以上合法居留之事實繼續幾年以上? (A)3 (B)5 (C)7 (D)10 戶籍法規- 105 年 - 105年原民五等_戶籍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