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依司法院釋字第 499 號解釋之見解,有關修憲程序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與修憲有關之程序規定,應悉由憲法規定
(B)與修憲有關之程序規定,憲法若無規定,須由法律規定
(C)與修憲有關之程序規定,除由憲法規定外,可由修憲機關自訂,但須符合公開透明原則
(D)與修憲有關之程序規定,除由憲法規定外,可由修憲機關自訂,司法院大法官無權審查其合憲性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658482
統計:A(185),B(247),C(885),D(27),E(0)

用户評論

羽月】評論

釋字第 499 號解釋文 : 一、憲法為國家根本大法,其修改關係憲政秩序之安定及全國國民之福祉至鉅,應由修憲機關循正當修憲程序為之。又修改憲法乃最直接體現國民主權之行為,應公開透明為之,以滿足理性溝通之條件,方能賦予憲政國家之正當性基礎。

逍遙氏】評論

(D).大法官有權審查,不然就沒釋字499號解釋了

馬詣翔】評論

請問A?

Summerbaby Ha】評論

A只寫了了一半  不夠完整